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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法院“立案调查令”帮你“找被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26日 09:3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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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如果你确实不清楚被告详细信息,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立案调查令,去派出所或户籍部门查询和调取相关信息。”宁海法院岔路法庭的法官对原告陈某说。陈某一听,不禁喜出望外。

  原来,法院立案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当事人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包括了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具体住址等信息。然而事实上,原告可能无法准确掌握被告的这些信息。该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为解决当事人“取证难”问题,今年3月初,宁海法院正式推出立案调查令制度,即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向立案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经法院审核后开具调查令,当事人可凭调查令到相关部门查询和调取所需信息。

  目前适用调查令的案件主要为离婚、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等纠纷,调查事项集中为户籍登记、工商登记和婚姻登记等信息。

  截至目前,宁海法院共引导当事人申请开具调查令11份,其中成功调查被告身份信息9件,婚姻状况信息1件,涉案标的及与案件有关的事实1件。(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宁法)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