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记宁波鄞州区下应街道调解委员会主任陈国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01日 09:03   【 】 【打印
0

  采访陈国通时,正好有两兄弟因拆迁安置房分配的纠纷到他的办公室签订调解协议。两人仔细看了陈国通拟定的调解协议书后,很快就签了字,有说有笑地走了。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在鄞州区下应街道,老百姓遇上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各种“疑难杂症”,都爱找街道调解委员会主任、司法所所长陈国通去调解。在近30年里,他成功调解500多起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并无一出现过二次纠纷,被当地群众誉为“金牌调解手”。

  “陈主任在调解时总是不偏不倚,把一碗水端平,所以老百姓都信任他。”和陈国通打了近十年交道的东升村村主任陆建新说。

  陈国通是个闲不住的人,一有空就要到各个村里去转,去回访曾经调解过的纠纷,同时去了解民情。“在基层干调解,需要与百姓建立真感情。要带着感情去调解,让百姓产生信任感和认同感,就能消除隔阂,就能和百姓在同一条板凳上掏心窝。”陈国通说。

  2012年8月,租住在下应街道江六村的云南籍白姓两兄弟因出租房起火被烧死,经查,火灾系住在楼下的湖北籍方姓租客引燃,而方姓租客经司法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他自己也在火灾中严重烧伤。两户家庭经调查都是一贫如洗,从放火者家庭获得赔偿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面对悲痛欲绝的白氏兄弟的母亲,陈国通在积极调解的同时,又发动捐款,到两兄弟厂里去结算工资并争取到适当补助,政府也给予适当补助。由于房东的出租房未达安全规范,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用来出租,陈国通对房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工作,最终房东同意一次性支付10万元给死者母亲作为赔偿。死者母亲把陈国通积极为她争取赔偿和补助的努力看在眼里,虽怀失子之痛,仍对陈国通千恩万谢。

  作为基层司法所的调解人员,陈国通几乎天天要面对和调处矛盾纠纷。“把和睦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这是他工作追求的目标,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筑牢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维护了一方的平安与稳定。

  2012年12月的一次信访接待中,来了一位70岁老人,名叫忻月娣,其反映要求享受一次性征地补偿款,说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均未能落实。接访后,陈国通调阅有关政策文件,经过多方调查核实,摸清了基本情况。原来,身为农业户口的老人早年嫁入史家码村,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间分到过口粮田,在第二轮土地调整时,因家中无劳动力,由村统一流转。后来因儿子结婚需要在潘火街道东莺新村购买一套商品房,她的户口也迁了过去(仍为农业户口)。史家码村在征地安置补偿费发放界定时,以忻月娣户口已迁走为由,认为她不能享受征地安置补偿费。陈国通跑来跑去,通过多方协商,史家码村同意忻月娣享受一次性征地补偿费的80%。忻月娣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当场立据承诺今后不再上访。

  2012年9月,陈国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找他调解的人更多了,甚至法院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政府重大矛盾处理也找陈国通去调解。今年1月,陈国通奉命去调解鄞州籍船东的海钓船沉船事件引发的赔偿纠纷,经过陈国通和同事们连续三天的努力,终于与舟山籍三名遇难船员的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一场潜在的矛盾冲突最终化于无形。

  “调解各类矛盾并没有固定的模式,也没有固定的招数,唯一不变的就是牢记百姓利益无大小,百姓事天大事。法律就像钢针,任何人不可逾越,情就像手中的线,人民调解员需要用它们缝缝补补,化干戈为玉帛。”这是陈国通在卷宗中写的一段话。记者 沈朝晖 续大治 邱天安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