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蒋森 通讯员李闹闹)本打算带着钱去买摩托车,却在试车的过程中突生“歹意”,趁卖家不注意偷偷骑着摩托车开溜了。昨日上午,这名摩托“发烧友”在区人民法院受审,为其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林某今年31岁,没有固定工作,平日酷爱摩托车,特享受摩托车上带给自己“风驰电掣”的感觉,时常和一群喜欢摩托车的朋友切磋研究。想到自己摩托车已经用了好几年,无论从性能还是外观上都和朋友们的“座驾”相去甚远,林某觉得和朋友们一起玩特别“跌份”。但碍于手头拮据换不起新车,林某便打算换一辆二手车。
去年12月的一天,林某在网上闲逛,不经意在58同城网上看到一条卖摩托车的信息,从照片上看到摩托很新,样式、性能都很满意,林某就与卖家约好时间地点,怀揣1万元现金与车主商谈起买卖摩托车事宜,双方一番讨价还价后,林某提出要试驾。经车主同意后,林某感受了一把“好车”带来的别样刺激,当想到自己买了车后又要节衣缩食,心有不甘的他临时起意,趁卖家不备驾驶摩托车逃之夭夭。
将车偷走后,林某将摩托车改装成自己喜欢的蓝色,并换掉手机号码掩人耳目。可他最终没能逃脱恢恢法网,事后警方很快将其抓获。
昨日上午,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其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表示,这种以“试驾”为名偷车的伎俩并不新鲜,犯罪分子利用网上联系线下交易,在彼此都不熟悉对方情况下得以开溜。法官提醒广大车主,在网上卖车线下试车时,应先核对对方身份,并保证试车行为在自己可控制的范围之内,预防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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