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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宁波解法”引入慈溪村级卫生室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18日 09:1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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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笔者从慈溪市卫生局获悉,该市313家规划内设置的村卫生室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宁波政策性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签订了医疗责任保险协议。该市村卫生室的医疗责任保险制,率先引入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

  据不完全统计,村卫生室发生的医疗纠纠纷每年约有20起,占该市医疗纠纷的18%。以往这些纠纷主要通过当地镇村负责人、所在地卫生院、当地镇(街道)司法所牵头协调,由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部分通过宁波市医学会鉴定后协调解决,也有个别通过法院民事诉讼解决。

  慈溪市卫生局副局长杨秀清说,村卫生室是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和每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增长,村卫生室承担的医疗风险日益增大。一旦发生较大医疗纠纷,往往容易引发医患双方均不满意的不良局面。而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实行医疗责任保险,由医调会这个第三方来处理,较好地化解了医患矛盾。所以决定把这一办法从该市公立医院延伸到村卫生室。

  据介绍,纳入医疗责任保险的村卫生室投保费用按医护人员数核定,每家2000元至7000元不等。全市313家村卫生室全年投保费用共计83.11万元。在投保年度内,“共保体”最高可为每家村卫生室累计理赔30万元。(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沈丽群)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