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5年间,我市非法集资规模超百亿元,近半资金血本无归,集资类案件受害群体达6000人,因集资诈骗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达到27人,被判无期徒刑的也有13人。昨天,宁波中院发布了集资类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和集资类案件审判白皮书,提醒市民提升风险意识。
案件增减与经济形势密切相关
据宁波中院发布的集资类案件审判白皮书介绍,2008年以前,宁波法院一审宣判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刑事案件每年不超过5件,2009年陡增至25件,2010年50件,较2009年翻倍,2011年到达峰值63件,2012年后逐年大幅下降。
“案件的起伏变化,与经济形势有密切关系,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民间金融长期积聚的风险泡沫被挤破,一些集资类刑事犯罪也逐渐浮出水面。经过一番打击,加上经济形势好转,此类案件有所下降。”宁波中院刑三庭钱副庭长说,2009年至2013年5年间,宁波法院一审宣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刑事案件总计192件,涉案金额达109亿余元,至案发尚有49亿余元无法归还。
其中的一件典型案件就是,邱某从2006年开始,用银行转贷、建造房产以及投资多晶硅生产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多人借款,以较低利息揽储,然后高息转贷营利,数额累计达12亿余元。至案发时止,邱某尚有1.7亿余元无法归还。最终,北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邱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宁海奉化民间标会盛行
2009年至2013年,宁波两级法院判处组织标会集资犯罪案件总计85件,其中宁海、奉化两县市案件占87.06%,两县市标会非法集资规模超过6亿元。被告人中女性占79.75%,标会吸收资金的对象也大多以女性为主。
“民间标会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且名目繁多,数量庞大,牵涉人员众多,严重扰乱了县域金融管理秩序。”宁海法院刑庭赵睿利庭长说,2010年下半年始,该县发起打击整治“日日会”的专项行动,还出台《关于“日日会”会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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