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科教·卫生 正文

宁波市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工作纪实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29日 08:38   【 】 【打印
0

宁波市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工作纪实

宁波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成员许素娥(右二)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许奶奶”。

“一年来,你们帮助的人,是这样一群孩子:他们误入歧途,懵懂、好奇、冲动,他们童年的天空蒙上厚厚的雾霾;他们渴求关爱,漠视、冷眼、放弃,他们的亲人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却杳无音讯。他们还是孩子,就算有再大的过错,也本该是迎着阳光歌唱的孩子;他们还是孩子,人生的路途还很遥远,我们能做的是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和温暖的关爱。感谢你们的付出,感谢你们为这些孩子所做的一切。我们相信,善良像一粒种子,经过阳光与雨露,终将开花与结果。一年来,有328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大家的观护下,感受到了阳光般的温暖,为此,我们深感骄傲!”在宁波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成立一周年的总结会上,一封饱含深情的感谢信表达了对所有观护团成员由衷的谢意。

宁波市未成年人观护团是团市委为落实新《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联合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以及关工委等部门成立的全省首个市级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组织,为我市涉案未成年人在诉讼、审判期间提供社会调查、担任合适成年人、心理辅导等公益服务。

截至目前,共有刑事观护团成员154名,民事观护团成员45名,为358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了观护。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不起诉率和不批捕率比去年同期提高30%以上,法院新收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和涉未成年犯案分别下降了15%和25%,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这项工作获得了团省委的高度肯定,宁波市未成年人观护团被授予“2013年度浙江省志愿服务优秀集体”称号,还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

2013年11月12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区)名单的通知》,确定了在全国45个城市(区)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工作。宁波因为长期在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方面注重创新,基础扎实,成为浙江省的入选城市之一,在完善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组织化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化的维权工作体系、建好用好青少年权益工作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工作方向进行创新。记者 卢科霞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