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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和儿子皆因事故去世 丈夫的哥哥还来夺房产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29日 10: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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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刘盈蓉)丈夫车祸去世那年,来自江西的顾女士只有35岁,没想到过了两年托养在婆婆家里的儿子也溺水身亡。这样的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已让顾女士患上了抑郁症,不料丈夫的亲哥哥在她最无依无靠的时候,还要来抢夺她的房产,受到接连打击的顾女士无可奈何之下联系记者寻求帮助。

“我死去丈夫的哥哥,要来夺我的房产,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你帮帮我啊。”4月23日上午,在大润发超市附近打工的顾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和来自安徽的丈夫在北仑打工时相识结婚,已在北仑生活了十几年,婚后两人在外洋新村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在房产证上面写的是顾女士丈夫的名字。

四年前,顾女士的丈夫因一次车祸不幸身亡,顾女士孤身一人难以照顾儿子,就将儿子托养在丈夫的老家让自己婆婆照顾,自己继续在北仑打工,并定期将打工存下来的钱寄给婆婆作为儿子的生活费。“我万万没想到才8岁的儿子会溺死,儿子也没了我活着都没有主心骨了。一到晚上就失眠,吃安眠药度日,医生说我患上了抑郁症。”顾女士说,没过多久自己的婆婆也过世了,丈夫的亲人就只剩下一个亲哥哥。

“这个亲哥哥知道我死去的丈夫生前还留下了一套房子,就从老家来到北仑要把房子从我手上抢去。硬跟我说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名字是他弟弟的,他这个和弟弟血脉相连的兄长才最有资格来继承这套房子。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就不关我的事。”顾女士委屈地说,为达目的,这位老兄电话骚扰、口出恶言,甚至时不时来到顾女士家里威胁骚扰。

“我就只剩一个人了,这么一个大男人就看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好欺负,我没钱也没有熟人可以帮忙,这件事情一天不解决我连正常的生活也过不上了。”顾女士不止一次跟记者提到,周围的邻居都可以证明,房子是婚后两人一点一点攒钱买的,其中也有顾女士的一部分积蓄。

顾女士的忧心事,到底该如何解决?近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找到了顾科伟律师替顾女士咨询。顾科伟表示,只要顾女士还在,顾女士丈夫的房子就不可能属于他的哥哥,如果顾女士一再受到干扰应报警求助。

顾科伟解释说,顾女士现住的房子虽然房产证上还写着丈夫的名字,但是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这套房子值100万元,那顾女士就可以拿走50万,剩下的50万就属于死者的遗产。”《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这里看来,顾女士丈夫的子女、父母已经全不在了,那另一半的房子也完全是属于顾女士的,其丈夫的兄长没有任何理由来争夺房子。”顾科伟说。

稿源: 北仑新闻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