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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公布教育培训消费四类典型认识误区并发布消费预警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29日 19:1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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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4月29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邬雨帆)今年1月15日宁波美亚外国语培训学校(以下简称“美亚学校”)突然关门停业。记者今天从宁波市教育局获悉,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针对美亚学校的财务审计工作已完成,下阶段,教育部门将会同公安、司法机关进一步协商具体处置办法,尽最大努力维护学员合法权益。同时,教育部门公布了教育培训消费四类典型的认识误区,并向市民发布消费预警。

  美亚学校财务审计工作已完成

  自二月底起,教育、公安、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按法律程序,联合启动了对美亚学校的财务审计工作,委托第三方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对从美亚学校获取的财务资料及相关合同、协议等材料进行财务状况审计,目前,财务审计报告已完成。审计发现美亚学校存在账面收入不能真实反映学校的经营情况、部分资金流向不合规、现金收付的真实性存在疑点等严重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宁波市教育局委托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对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认定,美亚学校很有可能存在违法情形。下阶段,教育部门将会同公安、司法机关进一步协商具体处置办法,尽最大努力维护学员合法权益。

  教育部门发布教育培训消费预警

  据统计,宁波市经办学许可批准的民办培训机构有五六百家,其中宁波市教育局批准的有80余家。面对数量庞大、资质良莠不齐的社会培训机构,教育部门公布了消费者四类典型的认识误区,希望广大消费者从“美亚关门停业”事件中吸取教训,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误区一:不认办学资质,盲目消费

  宁波的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着一定数量无证办学或超范围办学(打着教育咨询旗号,超范围经营教育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这些机构有不少位于小区居民楼内,租用民居,没有“办学三证”,向学员仅提供非正规的收据,而不是正规的发票。

  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检验“三证”,即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收费备案表;请选择合法办学、年检合格、口碑较好、长期从事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宁波民办教育网”查阅全市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年检情况及相关政策法规。

  误区二:轻信虚假宣传,未签合同

  “快速提分”、“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名师助阵”……教育培训的广告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建议: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发生消费争议时,据合同依法维权。

  误区三:不抵促销诱惑,冲动消费

  不少培训机构往往通过“读几百课时送几百课时”、“一次缴学费满几万元赠几百课时”等促销手段,诱导消费者提前消费、超量消费、盲目消费。很多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一次性缴费数千甚至数万。但消费者如果因不适应授课方式或培训效果未达到预期效果,而提出终止合同,仅差额退款就会导致数千甚至上万元的额外损失。

  建议:消费者对不熟悉的培训机构应持理性消费态度,先采取几周或几月短期试课,等认同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后,再续约,建议签定中期合同,以半年以内为宜,有利于降低消费风险。

  误区四:没有索取发票,退费困难

  退费难是教育培训类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学员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培训,要求退还培训费用。但不少消费者缴费时没有索取发票,导致退款难度增加,往往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很长时间才能完成退款手续。

  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应要求培训机构开具正规发票、签订培训合同并妥善保存,同时可根据《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培训机构在学员提出退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费手续。消费者如果发现培训机构拒不按时解决退费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教育部门向消费者建议依法维权的四条途径

  途径一:首先,消费者可直接同培训机构协商沟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合同。

  途径二:消费者可向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投诉。

  途径三: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教育培训机构教员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途径四: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