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检查。
“非现场治超”系统在运行。
超载超限车辆是公路桥梁的“头号杀手”。2004年起,宁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启动公路治超行动。10年来,宁波治超成果显著,全市从加强超限检测站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探索非现场执法出发,走出了一条构筑防线、标本兼治的综合治超新路子。
今年,宁波再发《关于加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计划通过三年努力,促进公路通行环境明显改善,公路桥隧安全运行得到切实保障。
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治超不力将问责政府一把手
2011年年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加大对超限超载的监督和治理力度,确立了严格的责任体系和考核标准。而今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旨在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公路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公路通行环境明显改善。《意见》已经从4月3日开始实施。
《意见》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其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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