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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落实养老服务推新政 民办养老机构有望收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5月01日 07:2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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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上午,记者从全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电视电话会议了解到,今年我市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相关新政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扶持保障力度,民办养老机构有望实现可转让、可继承、可收益、可分红。

目前,相关政策法规的不健全、扶持政策细则有待完善或落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机制有待改进,让民营资本投资者心存担忧。对此,我市将落实国家、省相关新政的要求,在用地保障、建设补助、运营补贴及税费优惠、融资信贷、养老护理队伍培养等方面出台相应的落地细则。

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在5年后可实现转让、继承,也可实现收益和分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养老机构允许出资人提取合理回报。此外,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有线(数字)电视等方面,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亦享受优惠或减免政策。(记者黄合 通讯员洪钟鸣)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