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醉驾入刑后,民间流传着这么一种说法:遇到设卡查酒驾,只要能跑掉,事后测不出酒精度数,最多拘留几天,无法判刑。竹某听信了这则传言,还来了个“亲身体验”。
48岁的竹某是安徽人。2012年7月的一个晚上,他陪客户在江东李惠利医院附近吃饭唱歌,其间喝了许多酒。当晚11时结束后,竹某抱着侥幸心理决定开自己的奥迪车回家。谁知因为喝得稀里糊涂,原本住在江东区的他竟然先后开到了镇海、北仑,绕了大半个宁波市。
来到北仑后,竹某意识到开错方向,随即上高速驶回宁波。次日凌晨1时多,竹某路过李惠利医院附近,令他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有交警设卡查酒驾。
竹某想起曾听到的一个说法:如果酒驾遇到检查,不管发生什么,只要能成功溜走,事后警方也拿你没辙。于是,他打定主意,打死都不配合执法。
车被拦下后,竹某将车窗摇下一个手掌宽的缝隙。民警发现他酒气冲天,当即要求其下车,但竹某死活赖着。
为此,一位协警将手伸进车窗,想将竹某控制住。慌张的他使劲将协警手往外推,并发动车子准备逃跑。协警因手被卡住,见状不妙,只得用对讲机将车窗击破。但因车子突然发动,几名执法人员仍被带倒擦伤。
当时,竹某驾车撞开路中央的隔离栏后,一溜烟从对向车道逆向逃窜。行至飞虹立交桥下时,他才发现车子已爆胎,再也无法开动,只得弃车逃跑。
不久后,民警通过各种线索联系到竹某,告知他已被列为网上逃犯,希望能主动自首。朱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委托弟弟进行赔偿事宜,并向公安机关自首。
由于竹某莽撞冲卡,且造成执法人员受伤,他被江东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昨天,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告诉记者,在今年最新出台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关于“醉驾”犯罪审判中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指出,“酒驾”在被查处时逃跑,或者抗拒检查,或者让人顶替,是不适用缓刑的。这就表示,有些可能原本符合缓刑条件的“酒驾”司机,如果在被查处时不配合,只会判得更重。(记者沈孙晖 实习生侯沁言 通讯员姜栋)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