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在家乐福超市销售的某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 (记者 郑牡丹 摄)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郑牡丹 通讯员 张善朝
)本月起,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其中,“驰名商标”字样被明确禁止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昨天,我在超市买了一瓶青岛啤酒,上面还印着‘驰名商标’字样。怎么回事?”5月8日,有市民打进本刊热线电话咨询。为此,记者走访了区内部分商超一探究竟。
商超仍有“驰名商标”存货,五一前进入流通领域商品可继续销售
记者走访了家乐福、大润发、新江厦、加贝、好又多超市,以及大街小巷的小商铺,发现包装上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不在少数,主要涉及烟酒、调料等类别。在家乐福超市白酒专柜,“红星”二锅头,“泸州老窖”,“郎酒”在包装的显著位置都能看到“中国驰名商标”标识,酒的生产年份多为2013年、2012年的;而调料架上,“牛栏山”陈酿白酒、“虎皮青椒”、“朱老六青腐乳”等商品的“驰名商标”标志也十分显眼,记者看到生产日期均为今年5月之前的。
关于新《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限制令”,不少超市销售人员有所耳闻,而记者采访的5家个体户商铺均表示不知晓。区市场监管局商广科工作人员表示,5月1日以前进入流通领域的标有“驰名商标”字样商品,还是允许上架销售,直到销售完或者过了保质期,因为考虑企业还有一些存货,会给予一定的缓冲期,但经营户一定要有法律意识,本月起就不要进购这类产品。
“驰名商标”非荣誉称号,市民选购较为理性
对于“驰名商标”的认识,记者采访了在大润发超市购物的一些市民。只有少数人认为,“驰名商标”的概念类似“三好学生”,外包装上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佳、信誉高,挑选时会优先考虑购买。“以前央视的广告经常会播放‘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了吧。”在外贸公司上班的赵先生说。而更多的市民和在鞋子售卖区试穿的张女士持有一样的观点:“买东西不看‘驰名商标’,主要看质量和口碑。”
区市场监管局商广科工作人员表示,不少市民对“驰名商标”认识有误区。“驰名商标”本质是为商标提供保护,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与荣誉称号有着根本区别;它可以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以免该企业商标在未注册的领域被冒用,控制“傍名牌”行为。“针对某些企业把驰名商标当作产品金字招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新《商标法》增加的相关规定,旨在引导‘驰名商标’回归立法本意。”区市场监管局商广科工作人员说。
各大商超已停进“驰名商标”产品,企业也已更换包装、积极应对
加贝超市新大路店店长告诉记者,为适应新政策,自4月份开始,加贝各大门店就陆续接到总部通知,不再进标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仓库进货和产品上柜销售前都安排了专人进行排查,确保五月起,此类商品不再进入卖场。”该店店长说。而大润发和家乐福超市公关部负责人也表示,凡是印有“驰名商标”商品,一律不收货;对于已上架的商品,只维持基本陈列;总部已向“驰名商标”商品发出“通缉令”,也会在宣传打折促销方面尤其注意,确保不出现“驰名商标”字样。
此外,我区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相关企业也早已经注意到相关的政策变化。“区内现共有经司法认定和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0件,在去年8月底新《商标法》出来后,我们就开始逐一走访相关企业,将新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希望提前给企业敲个警钟,降低损失;企业也承诺会配合新《商标法》的实施,尽快重新设计更换产品外包装。”区市场监管局商广科工作人员说。
“BEIFA”是我区首个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贝发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在售的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文具用品都是五一前进入流通领域的;企业着手改变包装,消除‘驰名商标’字样已有一段时间,也需要一个缓冲期来更正广告宣传。”当问及撤销“驰名商标”字样后,企业是否担心营销销售,王先生表示,口碑和质量能为贝发稳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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