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袁伟鑫
近日,有网友“流光无年”在南山论坛发帖反映,阳光水岸小区4幢靠近广平路一侧,原本有一条消防通道,然而小区业主委员会却将通道改造成店面用于出租,他觉得这一行为很不妥当,影响了小区的安全。
网友:
小区通道被改成店面房
根据“流光无年”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现场查看,网帖中反映的这间店面位于小区北侧。如网帖中描述的,这个地方以前确实是一条通道,如今靠近小区一侧已经砌了一堵墙,靠近道路一侧则装上了卷帘门。
记者观察发现,这个通道的长宽都不太适合消防车辆进出,可能并非消防通道。一位在小区打扫卫生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通道应该是人行通道,以前大门都是锁着的,没有居民进出,所以封掉后也没听说过居民有什么意见。
小区业委会:
主要弥补物业经费不足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阳光水岸业主委员会主任袁先生。袁先生告诉记者,他也看到了网友“流光无年”发的网帖,但实际情况和网友描述的情况有出入,他至今也没有碰到过这位业主。
袁先生表示,这个店面房确实是一条通道,但不是消防通道,而是人行通道,这在开发商提供的图纸上标注得很清晰,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来查看过,并无异议。阳光水岸与江滨的4幢房子合并后,又增加了南北两条人行通道,5条通道足以满足小区居民的通行需要。这条人行通道自从小区交付后一直是关闭的,并没有起到通行的作用,反而由于通道大门是栅栏式的,门外的人可以通过栅栏间隙挤进来,给物业管理造成一定负担。
袁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小区的物业费按每平方米0.6元收取,但物业公司的经营成本高于收取的物业费,曾导致原先的物业公司撤离,给小区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后来,在市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的协调下,最终捷达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但是在去年物业费增加为每平方米0.9元的情况下,每年仍有20万元左右的亏损。为了留住物业公司,不给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业主委员会想尽各种办法,比如压缩物业用房,将省下来的小区公共用房出租等办法弥补物业经费的不足。这次业主委员会开会商议决定改造这条闲置的通道,一方面能够减轻物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用于弥补物业经费不足。
律师:
业委会的做法合情不合法
小区业委会这一行为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锦屏律师事务所的程律师。程律师表示,从情理上可以理解业委会的这一改造行为,但是从法理上来说,这种搭建构造物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对此,袁先生表示,尽管通道改造成经营用房在程序上有瑕疵,但目的是为了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如果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业委会也会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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