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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8日起

象山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5月16日 11:3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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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25日我县15家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实行错时对外开放以来,不少市民表示,这项举措不仅缓解了城区部分路段的停车压力,也使闲置资源得以充分利用,社会反映良好。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再次发出通知,从本月28日起,错时对外开放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以进一步缓解停车供需矛盾,营造良好的行路、停车环境。

据了解,此次错时开放的13家单位分别是,南康弄:县教育局;塔山路:县城管执法局;新华路:司法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建设路:丹东街道办事处;起春路:县人力社保局;象山港路:县水利局、象山海关、县国税丹城分局、县广电中心、县农林局;丹峰路:财政局。

夜间停车时间段为:18:00—次日7:30(根据作息时间和单位实际由各单位自行调整并公告),21:00以后原则上不进不出。社会车辆在工作日期间必须驶离时间为:次日上午6:00—7:30。法定节假日停车时间原则上全天开放。其间,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场由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自行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停车人员,单位保安有权拒绝对方的停车要求。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在第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实行错时开放期间,有些车辆出现了晚上停过夜、白天上班时间也不开走等不文明的行为,给开放单位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此,县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错时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本身就是为了方便停车,希望大家能自觉遵守规则,做到文明停车。(记者 郑勤 通讯员 童晓海)

稿源: 中国象山港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