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占雪琴李久久)自己的母亲和四伯在竞选村主任,17岁少年仇某因不满三伯帮四伯拉票,结果打折三伯三根肋骨。日前,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仇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2013年9月,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梅林街道某村村主任候选人名单上,仇某的母亲与其四伯成为竞争对手。得知三伯不仅要选四伯,还在帮其四处活动拉选票。仇某急了,说两边都是亲戚,希望三伯不参选以示公平,也不要帮忙拉选票。三伯却说,大人的事情小孩少管。于是,仇某就和三伯吵了起来并扭打在一起,身上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仇某三伯共有三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
经审查,仇某未满18周岁。案发后,仇某的父母赔偿三伯9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仇某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良好,县检察院决定对仇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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