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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千万移民 遣送回国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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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海新闻网  作者: 水玲玲 杨雯雯 宁法   2014-06-12 1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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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出国,看似风光。对于已过不惑之年的胡某来说,却走得有点“惨淡”。2009年,他开设会堂组织标会,期间非法集资上千万元。不过一年时间会就倒了,迫于债务压力,举家移民印度尼西亚。但这事岂能一走了之?三年后,他被遣送回国,并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处罚金20万元。

那只是昨夜的一场游戏

40余岁的胡某是宁海本地人,初中毕业后在一家个体塑料厂上班,19岁开始经营冲件、塑料件,婚后开了一家电器公司,多年经营之下,有了不错的收益。

2009年,宁海盛行民间标会,看到身边不少人因此发横财,胡某也想从中分一杯羹。2009年下半年,胡某便成功组织了一批人来参与“日日会”,吸收会员60余名。

2010年7月,政府发出禁止民间非法标会的通告。胡某的会堂也被关停。作为会首,胡某必须承担清退会款的责任。但他又不甘经济利益受损,便以政府在整顿,原会付进的会款都被冻结为由,想出了“五日退债会”。说是退债会,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的新会,每五日付一次,在会满后可退还1000元的老会款。从2010年8月15日开始标会,“五日退债会”进行了8次。在9月25日那次标会还没开始前,胡某一家人销声匿迹了,原是举家移民印度尼西亚。此时,胡某的会堂集资金额已达到1000余万元,近20名会员的会款未获清算。

自己种的苦果和泪吞

胡某一家走了,留下一堆烂摊子,受害的大多是他的亲友。

40余岁的王女士和胡某夫妻都是好友,也是胡某会堂里的老会员。从胡某设会以来,各种会都有参与,截至2010年7月,共参加了十份“日日会”和一份“十日会”,投入30.6万元,却只标回了8万元。为了挽回损失,她又参与了退债会。头两回,她在继续投入5.1万元的同时标回了6万元,还额外拿回了2000元。虽然不算利息也才拿回了1.1万元,但这让王某心里燃起了希望。随后,她又投入3.6万元参与了两次。参与退债会的人各个都想着法讨回损失,接下来的会款,王女士一次也未标得。“原想着要弥补损失,谁想最后还多砸进去3万元,损失成了25万元。”王女士只剩下苦笑。

30余岁的石女士也是胡某会堂的老会员,自从入会以来,她前后投入会款57万余元,却只标回13.5万元,40余万元打了水漂。屋漏偏逢连夜雨,她丈夫又查出病症。此时,家中根本没有余钱可治病。“我只想赚点利息,谁知会是这样的下场。”说起这事,石女士便止不住泪水。

逃到天涯海角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再说胡某定居印尼后,20多岁的女儿跟着夫妻俩一起经商,17岁的儿子则在当地的学校学习,一家子慢慢地融入了当地的生活环境。这让胡某庆幸自己当时选择了移民,并坦然做起了印尼人。

2013年7月25日,正在做生意的胡某接到了来自印尼移民局的电话,称其护照有问题,原来是胡某三年前非法集资的行为东窗事发。几天后,胡某交由中国警方被遣送回国,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胡某一家此时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胡某妻子到处筹措资金,向未清退的会员退了部分会款。

今年5月初,县法院依法对胡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听到宣判结果后,旁听席上一片沉默。胡某的确已获得了应有的法律惩罚,但这些会员们还得为当初的无知和欲望吞下所有的苦果。

(记者水玲玲通讯员杨雯雯宁法)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