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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放电量与标示不符 市售"充电宝"电容量靠谱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6-20 07:12:39   稿源: 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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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显示:实际放电量远不及标示电容量

用一个标示电芯容量为10000毫安时的“充电宝”,去充电量为3000毫安时的手机,是不是可以充三次电?记者采访了解到,事实并非如此。

“就这电量,商家绝对是吹牛的!”昨天下午,市民罗先生就对着刚买不久的“充电宝”气不打一处来。他告诉记者,自己于本月月初从网上选购了“充电宝”,看到几款无论外观还是规格都一模一样的“充电宝”,卖得便宜的58元,贵得则要上百元,出于经济的考虑,他选择了前者。然而不承想到货后才发现该“充电宝”商标、说明书一概没有,只在底部标注“电芯容量:10000毫安时”。“按理说,这么高的电容量为3000毫安时的手机充满三次电应该绰绰有余,但是等到真派上用场的时候,连第二次都没充满就没电了!” 

记者注意到,在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5月16日召开的发布会上,刚刚公布了国内首次抽检的USB接口类移动电源测试性能结果。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抽检的移动电源都按“电芯容量”来标示移动电源的容量,但其实际可供数码产品充电的电量(有效放电量)很多却远远未能达到其所标示的电容量。检测显示,20个品牌移动电源的有效放电量平均仅60%,最低的仅有40%。

市场呼唤“充电宝”“额定容量”

记者昨天从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网站了解到,该协会于2014年5月1日发布《USB接口类移动电源》测试规范,内容明确要求有效放电量转换率不低于85%,但是对有效放电量标注并未作详细阐述。

对此,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近日在公开场合表示,协会将全面推动移动电源增设标注“额定容量”。“额定容量”大的移动电源实际放电多,给电器充电的次数才多。这样,以后消费者只要认准“额定容量”就能清楚购买的移动电源到底实际能放电多少。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