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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被拆迁利益撕裂的婚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6-21 07:27:29   稿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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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许多人来说,房屋拆迁不仅仅是一次物质利益的变化过程,它甚至是一块试金石,因为拆迁,各种纠纷和矛盾相应而生,原本纯粹的情感掺入了杂质,并因此演绎出人间的百态。

据宁海县人民法院近日统计,因涉及拆迁利益的离婚案每年都呈上升趋势。去年,该院共审结离婚案1000余件,其中超过10%的案件与拆迁利益的争议直接有关。 

闪婚,只为分得一杯羹

27岁的王某系宁波江北某村人,去年年底,他经人介绍认识了22岁的宁海姑娘周某。两个月后,两人便闪电结婚。

今年4月,王某来到宁海法院起诉离婚。王某称,两人草率结婚,其曾先后赠与女方项链等彩礼共计3万多元,但并未实际共同生活,要求周某返还彩礼。

宁海法院的法官在对双方进行调解时了解到,王某、周某认识两个月便匆忙结婚,与王某所在村准备拆迁有关。王某当时认为,已婚者在拆迁时可获得更多利益,因此急于找人登记结婚。但两人登记后,经过详细询问,才知道村里已按照一定时间界限,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作了划分,刚嫁过来的周某不能享受拆迁利益。

一边是想象中的好处没能拿到手,另一边是感情基础薄弱,两人的婚姻随之出现危机。

为了某种目的而缔结的婚姻,必定因这种目的无法实现而终止。

离婚,等到拆迁完成时

今年4月,宁海的何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孙某离婚。她在离婚诉状中称,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丈夫还在酒后打骂自己,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承办此案的法官感到奇怪,因为去年秋天,两人曾经闹过一次离婚,只是那次,要求离婚的是男方孙某,起诉状中的离婚理由同样是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但当时何某坚称双方感情尚好,坚决不同意离婚,为此,法院驳回了孙某的诉请。

为何不到一年时间,有了如此大的变化?法官经过一番调查,找到了答案:原来,孙某、何某所在村准备进行改造,村民可以分得一笔为数不小的拆迁补偿款。孙某起诉离婚后,何某担心离婚后可能得不到补偿款,所以坚称两人感情尚好坚决不肯离婚。如今,补偿方案已经公布,离婚与否不再影响补偿,何某无心再维持早已破裂的感情,立即到法院起诉离婚。

亲情,被拆迁利益击碎

15年前,年仅25岁的李某认识了大她5岁的宁海人刘某。当时刘某刚离婚,还带着一个5岁的女儿,正值青春年华的李某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嫁给了刘某。

婚后,两人生了女儿,还新建了房屋。但原本平静的婚姻生活最近突然出现了变故:去年,两人所在的村因涉及旧村改造,一家人可以分配到相当可观的拆迁补偿。

这本来是件好事情,谁知在签订拆迁协议时,刘某与前妻所生、已成年的女儿,分别与拆迁部门签订了拆迁协议。李某因此认为,这损害了她和女儿的利益。但刘某表示,都是一家人,没有必要分得这么清楚。双方开始争吵,矛盾日益激烈。

最后,李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及其前妻的女儿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对财产进行分割。与此同时,李某怕财产被转移,还向法院申请查封了近200万元的拆迁款。李某的这一狠招不但出乎刘某的意料,也让他感到极没面子,本来不想离婚的刘某因此下决心与李某分手。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经过协商,重新分别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调解离婚,小女儿由李某抚养。

遭遇拆迁,婚姻如何避免溃败

相比于一般的离婚纠纷,涉及拆迁利益的离婚案,大多难以调解。宁海法院民事庭的法官感叹道,拆迁带来的利益实在太大,足以导致一些人心理的变异。在巨大的财富面前,家庭成员之间极易心生隔阂,甚至矛盾激化,难以弥合。

涉及拆迁利益的离婚纠纷往往具有隐蔽性。在案件审理初期,双方都不愿透露各自真实想法和目的。由于拆迁分配方案和最后的利益获得需要一定的周期,在相关离婚案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往往态度暧昧,不愿接受调解,只为等待拆迁补偿的最终落实。

拆迁利益还会影响到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由于孩子在拆迁分配中往往占有一定的份额,双方当事人因此会争夺孩子抚养权,同时,也是在争取拆迁利益。

面对因拆迁利益引发的离婚纠纷,一般意义上的劝解基本不起作用。法官认为,对于这类特殊的矛盾纠纷,在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出台之前,需要相关方面在补偿过程中,实施更为透明公开的拆迁流程,尽量完善操作方法,签订更为具体的拆迁协议,尽可能避免纠纷的产生,不让婚姻因此而溃败。

宁波日报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金萍 余亚亚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