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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出台教师校长交流政策

重点引导骨干教师校长向农村学校流动 促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6-21 11:12:45   稿源: 东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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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仑区教育局出台教师校长交流政策,涉及全区59所义务段(幼儿园)公办学校和相关校长教师。

谁去流动?

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

根据政策,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园长)(包括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师。

同一学校任职满9年的校长(园长)或书记;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满6周年的副校级及中层干部;同一学校任教满12周年的教师;无3周年以上非城区学校或2所以上学校(幼儿园)工作经历的,获得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城区教师;新分配或从区外调入北仑城区学校满3周年,未到北仑农村(非城区)学校服务的教师。

以下人员也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

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学校(幼儿园)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幼儿园)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

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区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

若满足以上三点,但在同一学校已连续任职满15周年的有关人员纳入交流条件。

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可不纳入交流范围,但若夫妻在同一学校的其中一方,需要纳入交流条件。

下一学年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确需留任可暂缓安排,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怎么流动?

北仑区教育局一位负责人介绍,交流轮岗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园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城区薄弱学校(幼儿园)流动,引导超编学校(幼儿园)教师向缺编学校(幼儿园)流动。其中区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的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总数的15%。

交流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周年。

流动目的?

北仑区教育局副局长潘志煊表示,北仑是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如何进一步突破发展瓶颈,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教师是关键。

他说,交流使用教师,让封闭的教师资源动起来、活起来,不但能促使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还能生成新的教育资源,更好地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据悉,近两年北仑加大名师工作站、工作室(点)的建设力度,同时在评选省特级教师、区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园长),以及在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评选,和浙派名师名校长(园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闻晓明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