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象山 正文

网拍房屋 警惕“房虫”寻机牟利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6-25 10:48:01   稿源: 中国象山港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近日,我县部分房产中介人员以陪同亲朋好友看房为名,带领多个有意向参与司法网拍的购房人对网拍房产进行多次看样,并以不想麻烦法院派人派车、可自行驱车前往看样为由,向县法院工作人员讨要房屋钥匙,并试图套取网拍保留价。房产中介公司企图利用部分群众对网拍事项不了解、对操作程序不熟悉,牟取不正当利益。

擅自将网拍房产挂牌,误导有意购买的群众。某房产中介公司擅自将法院公告的网拍房产公开挂牌,向有购买意向的群众宣称可以带领看房、代办相关手续,并承诺可“通过关系”帮助购房人以一定价格优先购得网拍房产,导致部分群众认为司法网拍是法院在“做生意”,将法院等同于房产中介,甚至有的群众致电法院询问是否可帮其挂牌卖房。

向购房者提供网拍房源信息,收取“信息费”。一些房产中介故意隐瞒身份,频繁向法院咨询大量与网拍房产相关的参数,甚至试图套取网拍保留价。在购房者前来咨询时,房产中介将网拍房产作为房源向购房者推荐,鼓动购房者参与网拍竞价,待成交后向购房者收取数千至万元不等的“信息费”。

帮助购房者参与竞拍,收取“劳务费”。一些房产中介利用部分群众对司法网拍不了解、对操作程序不熟悉的情况,为有意竞买的群众提供带领看房、参与竞拍、办理过户等服务,收取一定费用。

部分房产中介利用司法网拍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不仅使竞买人支出了“消息费”、“劳务费”等不必要的费用,受到一定经济损失,还会引发公众对司法网拍公信力的质疑,甚至对法院产生不满情绪。

法官提示:司法网拍有着零佣金、便捷高效、公开透明、交易安全等优点,只有在法院门户网站司法网拍专栏发布的网拍信息才是真实有效的信息。提醒群众多留心,多咨询,警惕“房虫”乘机牟利。(通讯员 沈建燕 方宇强)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