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尹璇) 未成年人小枫在旱冰场轮滑摔倒受伤,事后,小枫以旱冰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起诉讼,最终经法院调解,旱冰场所属的娱乐公司赔偿5000元。近日,鄞州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
小枫、小叶和小兰都是初中生,去年3月底的一个下午,三人在没有家长陪伴的情况下,到鄞州区的某旱冰场游玩。其间,小枫不慎摔倒,小叶也摔倒在小枫身上。
小枫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右股上段骨折。小枫父母要求旱冰场和小叶赔偿损失未果,以小枫的名义起诉至鄞州区人民法院,要求旱冰场所属的娱乐公司、小叶及其父母共同赔偿其医药费等各项损失5万余元。
原告说,该公司在设备设施、防护措施、警示告知、管理服务和及时救治方面都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没有分成年人区域和未成年人区域,没有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保护和指导,未按规定向溜冰人员提供头盔、护膝等安全保护用品。
娱乐公司则表示,目前并不存在旱冰场要为场内溜冰人员配备头盔、护膝,以及需要划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区域的行业标准或强制性规定。
经过法官调解,双方于近日达成调解协议:娱乐公司赔偿原告5000元,小叶及其父母赔偿小枫各项损失15000元。
办案法官说,该案是调解结案的,如果按正常判决的话,旱冰场所属的娱乐公司也是要担责的。轮滑是一项比较危险的运动,旱冰场有责任采取一些实质性的安全保障措施,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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