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记者徐叶 通讯员王珏昊
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于今年5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共涉及18项具体内容。其中,9月1日起将实施的,对非营运轿车等车辆试行6年内免检的措施,与市民关联最为密切。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所了解到,公安部就《意见》再发通知,我市具体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细化。
据介绍,2013年1月至12月20日,市本级5个机动车检测站检测汽车47.15万辆,平均每个工作日1871辆。根据车管所预估,试行6年内免检措施后,每年可减少约三分之一的检测量。对市民而言,是实在的“减负”。
9月1日前依照原政策进行年检
按照《意见》规定,免检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新的通知则以车辆注册登记日期(市民常称上牌)为标准,对车辆如何享受免检政策做了细分。2012年9月1日起上牌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上牌的,已经上线检验过1次了,只能适用免检1次;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上牌的车辆,仍执行原来的检验规定。
那些出厂登记注册的车辆,一样受到限制。通知中明确表示,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然按照规定上线检验。利好的是,对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车辆,同时可免于环保检验。环保合格标志也有望与审核检验标志一道,在同一窗口一并领取。
“能免检自然是好事,但检验周期临近千万不要拖延。”车管所检验科夏科长提醒说,目前咨询最多的就是年检即将到期的私家车(检验期限在9月1日之前),这类车还是得照常上线检验,逾期上路就是违法。
发生伤亡事故还得两年检一次
据了解,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辆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是其中的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就不属于免检车型。对于那些不符合免检条件的车辆,车主也应积极配合,按规定完成上线检测。
公安部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若在检验周期内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需要按照原来规定,即每两年上线检验一次。”
领取检验标志的窗口将有很多
为了让享受免检政策的市民办理审核业务更方便,我市车管所、分级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都将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免检车辆车主可就近申领。目前初步计划,在市第三检测站(鄞县大道古林段)将开设双休日服务点,休息日也照常为市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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