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鄞州新闻网记者谢莹萍通讯员王洁)记者昨天从区人社局了解到,上半年我区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从7月1日开始申报。
凡是社保参保地在我区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从7月1日起到单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9日;户籍所在地在我区且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或再就业援助补贴,可从7月15日起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25日。
今年,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鄞州区被征地农民享受社保补贴将继续纳入申报。即在2010年1月以后被企业吸纳的失业6个月以上的大龄被征地农民,由该企业提出申报并按照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办理,办理时间为7月1日至7月9日。
又讯(记者谢莹萍通讯员王洁)记者昨天从区人社局了解到,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创业者社保补贴下月起申报,最高可享受补助7096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户主可携带相关资料向营业执照所在地镇乡(街道)劳动服务站提出创业者社保补贴申请,办理时间为7月14日至7月18日。
此次创业者社保补贴政策除在“新创办”和“申报时间”等方面作了限制和调整外,还要求新创办的个体工商户申办需满足年缴税额在6000元以上。
具体调整内容有:现有个体工商户主动申请注销或因不申请办理执照年检而被吊销执照后,重新申请设立登记的,不在可享受补贴的“新创办”之列;创业者创办个体工商户享受创业者社保补贴,其享受期限间的月平均纳税额须达到500元(含)以上,其中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不受此限;创业者社保补贴1年受理一次,每名创业者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已享受补贴且继续申请的,之前已享受期限与此后可享受期限合并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符合每月500元以上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户主需在每月1至15日,到营业执照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服务站办理资格认定手续,才能正常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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