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王岚 通讯员叶建明)至2020年,我市要实现市域范围地下空间开发人均5.5平方米,总量6000万平方米的总体规模,其中市区地下空间开发规模人均7.5平方米,开发总量4000万平方米。这是昨天起在市规划网上公示的宁波市中心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所确定的具体地下开发目标。
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本次规划范围为市六区,重点为总体规划确定的宁波市中心城,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和北仑片。规划年限从2014年到2020年。
规划指出,我市要结合轨道交通和重点地区建设,展开地下公共空间系统、地下交通系统、地下市政系统和地下综合防灾系统的综合部署,逐步实现城市新区及更新地区的立体化开发,建立系统化的地下空间网络体系,完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在地下空间的总体布局上,将形成以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为骨架,以三江口核心区、东部新城核心区、鄞州新城核心区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核心区域,以及以城市公共中心为节点,“二核、五轴、多节点”的网络状地下空间规划发展结构。
全市地下空间分为综合、混合和一般三类功能区。综合功能区主要分布在市级商业中心、市级公建功能区及主要的交通枢纽地区,表现为地下商业+地下停车+交通集散空间+其他+公共通道网络的功能,连通性强,体现为地下综合体建设的方式;混合功能区主要分布在主城核心区、区级商业中心、区级公建功能区以及轨道交通枢纽站点以外的其他站点周边地区,表现为地下商业+地下停车+交通集散+其他功能,地下空间功能联系紧密的地块可连通;一般功能区主要分布在城市一般性地区及外围地区,功能较单一,表现为简单的地下商业、地下停车,无强制性的连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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