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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网络司法拍卖进行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7-12 07:35:59   稿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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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9日,我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北仑区人民法院率先尝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至今,这项重大司法拍卖改革措施已进行了两年。据鄞州法院统计,两年来该院共进行网络司法拍卖146件,拍卖标的物包括汽车、机器设备、不动产、股权等,总成交额1.367亿元,最高溢价率达201%,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87万元。鄞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迪忠表示,网络司法拍卖(以下简称“网拍”)完成了从“边试点边改进”,到“以网拍为常态,以传统拍卖为例外”的华丽转变。

  网络司法拍卖的先行者

  鄞州法院的首次网拍于2012年7月9日上午10点开始,拍卖标的物是一辆三菱轿车,经过36小时共15轮的竞价,7月10日22点,该轿车最终被买家“C0520”以超过市场评估价的6.7万元的价格拍走。本次网拍真正实现了“零佣金”,与传统拍卖相比,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350元。根据淘宝网数据显示,整个拍卖过程,围观人数达8.8万余人,全国各级媒体对本次网拍进行了大规模的报道,“网络司法拍卖”开始成为一个全新名词,进入公众的视野。

  首次网拍成功后,鄞州法院适时推出了一系列的网拍,这也是法院“边试点边改进”的过程。

  首先,丰富拍卖标的物情况介绍,扩大竞拍人的知情权。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页上增加了拍卖标的物的图片数量,并上传了由专业人士制作的介绍标的物的有声视频,使不方便实地查看的外地竞拍人可以更充分地了解标的物,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网拍中来,这是传统拍卖不可能实现的。

  其次,设置自动延时功能,确保交易更加公平。如果有人在竞拍结束前2分钟出价,竞拍结束时间将自动延迟5分钟,且延时次数不受限制,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竞拍人靠“秒杀”技术完成竞拍,使所有竞拍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出价意愿,使拍卖标的物实现价值最大化。

  再次,将第一次竞拍出价限制为起拍价,避免竞买人恶意叫价导致流拍,确保网拍的成交率。

  网拍率实现100%

  对于鄞州法院和北仑法院来说,网络司法拍卖是一次全新的尝试,而且,这两个法院的拍卖经验将成为今后在全国推行这项改革的基础。因此,在拍卖试点阶段,两个法院都选择一些公众比较容易接受、网拍成功率比较高的标的物如汽车、机器设备等进行拍卖。随着网拍社会影响力的扩大,法院开始尝试拍卖金额更高的不动产。

  2013年10月9日,浙江高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全省各法院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鄞州继续高举改革旗帜,并确定了司法拍卖“以网拍为常态,以传统拍卖为例外”的原则,任何标的物,只要具备在网络上拍卖的条件,就一律上网。据统计,鄞州法院的网拍率[网络拍卖数/(拍卖数+变卖数)]一直保持在100%。网拍涉及的标的物除了开始时的汽车、机器设备,还扩大到经济作物、商品房、厂房、土地使用权、海域经营权等。

  2013年12月24日,鄞州法院通过淘宝网拍卖位于五乡镇新诚村的房产及装修、厂房设备等一揽子标的物,并以2860万元的价格成交,这是目前为止鄞州法院成交金额最高的一次网拍。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该标的物的原所有人是一家电子公司,因为拖欠员工经济补偿金,公司员工凭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让工人在过年前能拿到欠薪,法院专门开通了“绿色通道”,从立案到上述标的物网拍成功,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2014年1月10日,115名工人在法院领到了130万余元的经济补偿金。

  这起案件能在短时间内执结,网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网拍比传统拍卖的公开程度更高,参与者更为广泛,从而使得拍卖标的物实现了价值最大化。

  2013年7月16日,鄞州法院对位于北仑区的一套房产进行了拍卖,该房产起拍价为10.3万元,在24小时内,共有22人参与,出价158次,围观人数达10916人,最终以29.6万元成交,其溢价率达到187.4%,充分体现了网拍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的功能。

  公开带来“皆大欢喜”

  网拍的最大特点是公开,这让执行案件的当事人、竞拍人和法院都从中获益,可以说是一个各方全赢的措施。

  对于被申请执行人而言,网拍的公开性突破了传统拍卖中的地域限制,使参与者更为广泛,也使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变现。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能更好地实现。对于竞拍人而言,零佣金的制度设计为他们节省了大量的费用,操作上也比传统拍卖更为便捷。

  对于法院而言,网络司法拍卖是司法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网拍使整个司法拍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消除公众疑虑,增强司法公信力。同时,网拍也大大提高了司法拍卖的效率。

  让更多人了解网拍

  经过多次的技术改进,鄞州法院对网拍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足进行了完善,可以说,网拍在技术层面已完全成熟。现在的一个问题是,部分公众对网络司法拍卖的理解尚存在误差,甚至出现了一些人利用网拍谋取私利的情况,如有个别房屋中介机构将房屋网拍的信息告知买房者,在买房者竞拍成功后,向其额外收取中介费用。为此,法院将扩大对网络司法拍卖的宣传,通过微博等新媒体及时传达相关信息,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网拍中来。■宁波日报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余宁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