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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暑假打工“热” 书面协议却遇“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7-17 10:43:05   稿源: 奉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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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紫宁

暑假,不少高三毕业生或是大学生都会选择打工,不仅赚些零花钱,也可以积累不少社会经验。近日,记者采访发现,由于受时间、年龄、经验等诸多条件的限制,暑期工能找到的工作,一般都是发传单、促销员、服务员等,而且鲜少和用工单位签订了用工合同。

学生:都是老板口头说了算

18岁的高三毕业生吴圆圆经人介绍,在市区一家规模较大的咖啡厅做服务员,工作时间为每天下午4时30分到第二天凌晨0点30分。吴圆圆觉得打这份工并不容易。“下午要先打扫卫生,晚上客人多的时候做服务员,全勤一个月,老板说保底2000元,表现好可以加工资,但是请一天假就要扣66元。”吴圆圆说,咖啡厅里有七八个暑期工,老板对他们的要求很严格,稍有犯错就要扣钱,“那天下午打扫卫生太热了,我们开了空调,被发现就扣钱了。”当记者问及吴圆圆有没有跟老板签订书面协议时,吴圆圆说并没有,她去打工时也完全没想到这一点。

同样高三毕业的唐圆说起过去一个月的打工经历,并不愉快。“我在一个培训机构打工,负责接待家长,当时负责人跟我说1500元一个月,如果干得好有提成,可到后来工作量增加,承诺的提成却没有。”唐圆告诉记者,因为上门咨询的家长越来越多,她的工作时间被无限制拉长,“一开始口头约定上班时间是上午8时到下午5时,后来负责人让我早上早点到,下午又要加班,我就不想干了。”工作累、工资低、不自由,唐圆做完一个月之后,就不去上班了,最后到手也就是1500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学生去打工时,并没有意识到要跟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这回事,扣钱、罚款、奖励、提成等,也都是老板“口头”说了算。

用人单位:暑期工太不稳定

是不是用人单位根本不跟暑期工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呢?记者以应聘暑期工职位为由,联系了多家用人单位。

一家网络公司招聘淘宝客服,得知记者的意图后,对方明确告诉记者:“我们的工资是按天算,你可以在家里办公,按照工作量日薪从60元到150元不等。”“那要不要签什么协议呢?”听到记者这么提问,对方在电话里表示很诧异:“我们从来不签的,你要做就做,不要做就算了。”

一个度假山庄的负责人则更为直接:“你来一天,钱就给你算一天,你不来就不给钱,做都没做几天,签什么合同。”

记者调查了解到,大部分用人单位因为暑期时间不长、用工不稳定等因素,不与暑期工签订任何协议。同时,个别签订协议的单位,也有他们的顾虑。“我们跟暑期工签订实习生合同,要求他们必须完成两个月的工作才发工资,不能中途放弃。”市区一家儿童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今年招了3个暑期工,都是大学生,签订协议可以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往年的经验,这些孩子的工作态度不如长期工端正,有些孩子怕吃苦、工作散漫,有些来几天就不干了,我们也很无奈。”

律师: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

暑期工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锦屏律师事务所的程冠方律师。程冠方说,暑期工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侵权、违约等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法律规定只有年满16周岁的学生才可以打工,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程冠方告诉记者,在用工协议中,要明确具体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相关内容,如果双方不能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也要有一个简单的书面约定,作为今后发生争议时的证据。“此外,如果遇到老板随意克扣工资的情况,员工可以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规定,比如员工手册等,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那么钱不能乱扣。”程冠方补充说。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