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出台限购、限贷、试点房产税、提高房产税等房市调控政策,房市价格涨跌波动较大,并因此引发了大量的房屋买卖纠纷,其中很多诉到法院。根据法院统计,这些纠纷主要有: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允诺购房者可以办理银行按揭,但由于其后的限购、限贷政策的影响,导致银行按揭一直无法办理,于是购房者以开发商违约要求解除合同;二、受市场影响,一些地方房价下跌,其中有些在签订合同时房价较高,但在约定交款时房价下跌,购房者不愿履行合同,开发商以购房者违约为由起诉;三、一些商品房虽然开盘时间不一,但只相差一两个月,后开盘的价格明显较低,致使原购房者感到吃亏,要求开发商退款或解除合同,造成市场的不稳定。
[说法]
房价变化情况复杂,房屋买卖本身是一种经济行为,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购房者以及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就应深思熟虑,诚实信用,要充分考虑到合同的履行可能性。双方既已签订合同,就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能以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变化成为解除合同的借口。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多会从尊重合同的角度,对于解除合同的主张不予支持。(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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