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交车时受伤了,公交公司要负责任吗?
这几天,东方论坛就在做这么一个调查投票。而事情的起因,是有一个网友发帖,说自己十来岁的女儿,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因为司机的一脚刹车,大脚趾骨折了。
出乎意料的是,在调查中,八成网友都站在了公交公司的这一边,觉得这事还是乘客的责任更大一点。
楼主发帖——
公交车一个急刹女儿大脚趾骨折
发帖的网友,网名“sangjianhong”,在帖子中,他说骨折的是自己的女儿:
“……8月9号大概4点到5点之间,我们在东门口站上了一辆18路公交车,开到江夏桥下来的地方,我女儿刚好在弄空调出风口,车子一个急刹车,然后我女儿大脚趾就向前扭了下,当时以为没什么大事,小孩子就说疼也没有肿,我们也没跟司机说,就回家了。
等第二天起来,就发现(孩子)大脚趾肿得很厉害,孩子痛也没减轻,就马上去邱隘骨伤科医院看病,经过拍片医生诊治,孩子大脚趾部位骨折了……”
他说,女儿今年12岁,站起来就可以够得到空调出风口。
网友所说的过程,公交公司认同吗?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找到当事的另一方,宁波永昌公交公司。永昌公交公司经理邵国平接受了采访。
他表示,事后他们查看了车内的监控视频,监控显示,网友的女儿10来岁的样子,当时是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因为位置高,女孩直起背伸手就可以拨到车顶的空调出风口。就在小姑娘拨弄出风口时,车子一个急刹车,她人整个前倾,因此扭到了脚趾。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试图联系发帖的网友本人,但没有结果。
网友投票——
近八成网友认为责任不在公交公司
帖子发出后,网友回帖挺热烈,好几种不同的声音出现了。
一种观点认为,公交车应当要保证乘客安全,现在乘客在“没有在车上玩耍打闹”的情况下,因为司机的急刹车受伤了,公交公司肯定要负责的。
第二种观点则说,每次上车,公交车上都会有喇叭提醒乘客“坐好”,“拉稳扶手”,这说明公交公司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司机又没有违规操作,乘客受伤的责任不应该由公交公司承担。
甚至还有一种声音:小女孩才10来岁,在公交车上受伤了家长也有监管不力的嫌疑,也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