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8月24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徐莹莹)机动车6年内免检政策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记者今天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符合6年免检的机动车仍需每2年申领检验标志。
据介绍,符合6年内免检的适用车型包括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上述免检车辆,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并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此外,为便于广大车主就近领取检验标志,我市将在市车管所导办大厅、市区各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及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大厅或违法处理大厅等地点,设立免检车辆检验标志核发窗口。全市范围内的免检车辆可自行选择上述各免检车辆检验标志核发窗口申领检验标志,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免检车辆检验标志核发工作规范见附件2)。各检测站将不再受理免检车辆检验标志申领业务。
附一:6年内免检政策误读答疑
误读一:我的车已到应当检验的日期,为了享受9月1日实施的免检政策,先不用去检验机构检验。
正解: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今年9月1日实施,此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在此提示广大车主,车辆临近检验日期或者逾期未检验的,应及时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不检验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法上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误读二:只有今年9月1日以后新购买的私家车才能享受免检政策,最好等到新政实施后再买车。
正解: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享受免检政策,您不用等到9月1日以后再购车。
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签注在机动车行驶证上)划分: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的免检优惠;2010年9月1日以后,但是在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在9月1日前参加第二次年检,所以不享受免检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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