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 徐叶) 昨日,网友“未知错误”发帖称,“我不想闯红灯也不想违规,但现实让人迫不得已。”帖子中讲述了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在遇到“不太合理”的红绿灯时,面临的两难选择。
“未知错误”自称工作地点在江东民安东路,住所在江南公路附近,上班路上要由世纪大道左转进入民安东路。而这个路口的红绿灯“不正常”:它是直行和左转同时亮起,又是同时灭。由于直行车辆占满了车道,非机动车左拐弯非常困难。此时要通过,必须先闯行人红灯到对面路口,然后再等民安路上的绿灯。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情况询问了基层民警。据介绍,按实际情况及规定,非机动车上路,还是应该遵守路口(针对机动车的)交通信号灯指示。非机动车若是参照人行横道上红绿灯过马路,则需要下车推行。
“我市仅个别路口有专用的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江北交警大队翁警官介绍说,在条件较好的路口,箭头灯亮起时间有间隔,一般左转灯会提早10秒亮,非机动车左转问题不大。但是,还有不少路口,确实存在网友描述的左转与直行一起亮的情况(圆形灯也是如此),产生“交通冲突点”也是必然。
江东交警大队张警官则告诉记者,为了确保安全,很多骑车人采取网友“未知错误”的方法,并不直接转弯,而是选择“二次过街”。这种方式相对安全,但同样会给交通带来麻烦。因为“直角点”的路口已停满电动自行车,这批车过去后,几乎没有可暂停的位置。如果这些车越线停放,会影响他人通行效率和安全。“这同样是一对矛盾,对交警而言,管与不管也处于两难。”张警官说,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会让这些电动自行车靠边停放,尽量减少影响。
民警表示,会将交通信号灯设置上的疑问反映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而骑车市民平日里发现有不合理的地方,也可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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