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收留的流浪狗咬了人 横街一工厂为此赔了900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8-25 07:32:35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杨忠信) 收留的流浪狗咬了人,横街一工厂不得不赔偿受害人900元。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经常喂养固定的流浪猫狗,且有他人能证明喂养事实的,一旦出了意外,喂养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市民在收留流浪猫、流浪狗之后,一定要加强看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8月20日晚上6点左右,家住鄞州横街的翁某骑车下班,在望童线解放桥路口与一条窜出的大黄狗相撞,电动自行车倒地刚好压在黄狗身上。没等翁某反应过来,受惊的大黄狗张嘴在翁某的小腿上咬了一口。翁某当即打电话报警。

当集士港交警中队民警赶到现场时,狗还被电动自行车压着。现场围观的市民不少,有人建议将狗打死,有人建议将它放了,让它去找主人。这时,大黄狗突然挣扎起来,挣脱电动自行车后跑进了一家工厂。

民警尾随其后,但厂内负责人坚持说大黄狗不是他们养的,是一只“流浪狗”。这时,大黄狗钻进了一个搭好的狗棚内,再也不肯出来。

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大黄狗是工厂近日收留的,平日里偶尔有职工喂它,但没拴住,时间一长,狗就住进了厂区,工厂也就默认收留了它。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这家企业作为动物饲养者,承担了管理不善的责任,赔偿受害者翁某900元医疗费。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