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消息称,8月18日,宁波市正式下发《关于调整宁波市三江片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规定对7月1日起的三江片征地区片综合价进行调整。
此次价格调整涉及海曙区、江东区以及江北区甬江街道的10个行政村。文件明确规定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的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从原先的96500元每亩提高至100500元每亩,增幅为4000元每亩,其中土地补偿费达45900元每亩,安置补助费达54600元每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的区片综合价标准从原先的48250元每亩提高至50250元每亩,增幅为2000元每亩,其中土地补偿费达22950元每亩,安置补助费达27300元每亩。东南商报 庄芬芬 朱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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