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9月1日起全市机动车环保排气检测同步实行6年免检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8-28 19:42:51   稿源: 中国宁波网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陈慧慧 通讯员 王璐)今天,记者从市环保局机排办获悉,9月1日起,全市机动车环保排气检测将与公安安检同步实行新车上牌后6年免检政策。免检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

  哪些车辆可享受免检

  按车型划分,环检免检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

  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签注在机动车行驶证上)划分,根据不同情况有如下政策。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可以享受两次免检;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一次免检。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在9月1日前参加第二次年检,不享受免检。

  此外,截止2014年9月1日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免检车辆环保标志怎么核发

  符合免检条件的新车,在上牌时,第一次核发的环保标志有效期为6年。符合免检条件的在用车,环保标志核发执行与公安安检标志核发同步,即每2年核发一次,每次核发的环保标志有效期仍为2年。

  为方便免检车辆车主申领环保标志,环保部门结合各地实际调整增设环保标志核发点位,具体点位见下表。

  市环保部门提醒,免检车辆仍要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粘贴。对不按规定申领和粘贴环保标志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