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东南商报 记者周雁)不久前公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企业、个体户将改年检制度为年报制度。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1000余家企业参与了试点,而下月起,这一政策将全面推广至全市62万户经济主体。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10月1日~2015年6月30日,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独立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必须向其注册时的市场监管部门上交2013年年度报告。从2015年1月1日起~2015年6月30日,所有独立法人必须上报2014年企业年度报告。未上报企业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在企业信用信息供给系统中公示。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在10月1日起开启企业报送信息端口。届时,企业所有公开信息将在该系统体现。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自3月1日起已经实现全国联网,用户可以在该系统内查到全国的注册企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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