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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因对方虚开发票 保税区一企业损失300多万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9-10 10:26:41   稿源: 北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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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虞浩英 通讯员 王燕珍)今年上半年,吉林省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00多亿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发,一家注册在宁波保税区,主要经营铁矿石进口以及铁精粉和焦炭国内采购的企业也被卷入其中。经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实,该企业有2253余万元的货款涉嫌发票虚开,依法被追缴已抵扣的进项税额300多万元。

这家企业自2007年成立以来,一直在河北武安经营。2012年6月份,公司原料部有关负责人无意间认识了魏某,其自称是吉林省双辽市一家矿产品公司的业务员。经商谈,对方承诺能够提供每吨低于市场价5元的铁精粉,并且允许货到付款。看到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原料部有关负责人想着应该没什么问题,在未到双辽市对该矿产品公司进行实地查看的情况下便签订了合同,货物共计329车22315.44吨铁精粉。后因质量和水分扣除2084.58吨,实际结算20230.86吨,企业随后支付了2253余万元的货款。据该负责人介绍,后因发现魏某提供的铁精粉有几车掺假,做完这一单生意后,便中断了与魏某的合作。

直到吉林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发,稽查人员登门进行税务稽查时,保税区该企业负责人才意识到,这笔“划算”的买卖背后居然有个大陷阱。原来,业务员魏某所谓的其供职的双辽市某矿产品公司其实是一家皮包公司,因此所提供的发票也都是虚开的。鉴于并无证据表明保税区这家企业存在恶意获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观故意,第三稽查局未对其做出处罚,但是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受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经发现,就会追缴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保税区这家企业需要依法缴纳300多万元的税款。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