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陈文铮)余姚的褚某用假的医疗发票,先后4次共骗得4.5万元医保基金。当褚某第5次用老办法行骗时,被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识破。日前余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褚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0年,褚某被查出患了淋巴结核病,医生介绍其去上海某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褚某拿发票到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却被告知上海医院的门诊发票不能报销。看病花费了4000多元,而且这病也不是很快就能治好的,褚某想,若不能报销的话,长此以往这可不是笔小数目。
第二年,褚某再次到上海就医,医院门口有人拉住他,问他要不要医疗发票?褚某问:“医疗发票可以报销吗?”对方回答说,只要有出院小结、用药清单等,再提供相关的医疗发票,就可以报销了。褚某一听动了心,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了对方。
几天后,对方将一些资料和“发票”寄给了褚某,褚某不敢自己去报,委托朋友李先生去医保中心,结果李先生顺利办好了报销手续,褚某的银行卡里成功地打进了医疗报销费用。发现这么容易就能报销,褚某便先后4次采用类似手法,骗取医保基金共计4.5万元。
去年6月11日,当褚某再次用伪造的发票、资料等向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时,工作人员发现褚某所持的发票与正常的不一致。为了核实发票的真实性,工作人员告知褚某先回去,核实后再通知褚某。
第二天,医保中心经和上海的医院联系,获知褚某拿到医保中心来报销的发票和资料都是假的。
担心自己行骗的事败露,几天后褚某主动拿着4.5万元来到医保中心退还,随后褚某被警方取保候审。
日前,余姚法院鉴于褚某主动投案并退还全部赃款,便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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