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通讯员 董怡 黄宇)老伴过世又无子女,老人为了养老,和远房侄子订立了一份扶养协议,侄子负责赡养她,而她去世后遗产全部由侄子继承。如今,未完全履行扶养义务的侄子得到了遗产,而老人生病时轮流照顾她的兄妹几人就不同意了,把侄子告到了法院。
陈老太出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二十几岁时,她嫁到了上海,距离远了,就很少与北仑的兄弟姐妹们联系了。有了些许积蓄后,陈老太在老家买了套房子,想着可以“叶落归根”,房子平时就由几个兄妹帮着打理。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陈老太膝下没有子女,丈夫又已病逝,为了避免老无所养,陈老太与在上海定居的远房侄子陈某订立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陈某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并负担一切日常生活开销直至终老,陈老太死后名下财产即归陈某所有,包括在老家北仑的房子。
陈老太的状况却在订立协议后每况愈下,陈某却常称繁忙,没有完全履行赡养义务。陈老太在北仑的兄弟姐妹知道后,就将她接回了老家,轮流照顾她。
又过了六七年,到了2010年,陈老太病逝。她的兄弟姐妹们之后在庭上表示,这六七年间所有的生活费、医疗费,包括陈老太去世后的丧葬费等均由其兄妹平均负担,陈某不仅分文未出,连陈老太的葬礼也未参加。
陈老太走后,陈某手持遗赠扶养协议要求取得陈老太名下的所有财产。兄妹们坚决不同意,他们自己一番商量,想以陈老太的名义成立一个基金,将她的遗产全部捐赠入基金进行管理。“这小子好几年了人都没怎么出现过,我都差点不认识他了,我是无论如何不会让遗产落到他手里的!”陈老太的哥哥很气愤。
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双方多次协商也没达成共识,陈老太最小的妹妹干脆住进了陈老太在北仑的房子里,虽纠纷未解,但一切倒也相安无事。直到2014年夏天,房产中介公司带着几位客人到家中看房子,兄妹几人才得知,陈老太的房子已经变更到了陈某名下,现在陈某才是这房子的主人!兄妹对此十分吃惊,一打听之后才知道,陈某凭借遗赠扶养协议在房屋登记处办理了变更登记,房屋登记处依协议为其办理了变更手续。
兄妹五人忍无可忍,把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陈某不享有房屋所有权。陈某则在法庭上称,虽然自己没有常年陪伴在陈老太左右,但是每个月都向陈老太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医药费,几年下来,在陈老太身上的开销也有将近10万,这房子是其应得的回报。
承办法官告知兄妹几人,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主,涉诉房屋在房屋登记处已由陈老太变更为陈某,现在陈某就是房屋的所有人了,除非撤销遗赠扶养协议,否则没法确认陈某无权获得房屋产权。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陈某答应不会将房子出售,可由陈老太的兄妹使用,今后若遇拆迁等,双方再行协商处置。兄妹们接受了调解方案并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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