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奉化 正文

冒充领导妹妹骗取财物十多万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1-23 10:22:19   稿源: 奉化日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记者 王紫宁 通讯员 冯 筏

奉化新闻网讯 孩子找不到工作怎么办,有些家长就挖空心思找关系,殊不知就这样被别有用心的钻了空子。1月22日,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两名被告人分别冒充某领导的妹妹和秘书,骗取他人财物,双双获刑。

蒋某是台州人,在家务农。2013年5月,在一次饭局中,认识了奉化的陈师傅。得知陈师傅正在为女儿找工作的事情发愁,蒋某便谎称自己是宁波某领导的妹妹,可以通过哥哥的关系帮忙找个好工作,陈师傅信以为真。之后,蒋某就经常联系陈师傅,编造各种理由向他借钱。

同年6月17日,蒋某称自己儿子做生意,向陈师傅借了50000元。7月25日,蒋某假装打电话给哥哥,告诉陈师傅说他女儿的工作有眉目了,还假惺惺地拿过电话让陈师傅接听。当天,蒋某又问陈师傅借了20000元,称有急用。期间,蒋某又以不同的名义分别骗取了陈师傅3000元和2000元。蒋某还故意设局,安排陈师傅与“领导妻子”见面,从陈师傅处拿了1箱熊猫香烟和1箱茅台酒。

此外,为了把戏演得更真,蒋某还找了杨某冒充领导秘书。杨某说,2013年年初,蒋某让杨某以杨秘书的身份与卢某见面,相识之后,杨某以帮忙揽工程为由,骗取卢某40000元和软中华香烟15条。

2014年8月,两人的骗局最终被识破。陈师傅等了很长时间发现女儿的工作还没解决,便对蒋某的身份产生怀疑,在发现蒋某给“领导”拨的电话号码归属地是安徽后,陈师傅确信自己上当受骗了,随之报警。

法院认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0元;杨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10000元。,有些家长就挖空心思找关系,殊不知就这样被别有用心的钻了空子。1月22日,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两名被告人分别冒充某领导的妹妹和秘书,骗取他人财物,双双获刑。

蒋某是台州人,在家务农。2013年5月,在一次饭局中,认识了奉化的陈师傅。得知陈师傅正在为女儿找工作的事情发愁,蒋某便谎称自己是宁波某领导的妹妹,可以通过哥哥的关系帮忙找个好工作,陈师傅信以为真。之后,蒋某就经常联系陈师傅,编造各种理由向他借钱。

同年6月17日,蒋某称自己儿子做生意,向陈师傅借了50000元。7月25日,蒋某假装打电话给哥哥,告诉陈师傅说他女儿的工作有眉目了,还假惺惺地拿过电话让陈师傅接听。当天,蒋某又问陈师傅借了20000元,称有急用。期间,蒋某又以不同的名义分别骗取了陈师傅3000元和2000元。蒋某还故意设局,安排陈师傅与“领导妻子”见面,从陈师傅处拿了1箱熊猫香烟和1箱茅台酒。

此外,为了把戏演得更真,蒋某还找了杨某冒充领导秘书。杨某说,2013年年初,蒋某让杨某以杨秘书的身份与卢某见面,相识之后,杨某以帮忙揽工程为由,骗取卢某40000元和软中华香烟15条。

2014年8月,两人的骗局最终被识破。陈师傅等了很长时间发现女儿的工作还没解决,便对蒋某的身份产生怀疑,在发现蒋某给“领导”拨的电话号码归属地是安徽后,陈师傅确信自己上当受骗了,随之报警。

法院认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0元;杨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10000元。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