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2月7日讯(见习记者俞蓓苗)昨天下午和今天,参加宁波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以及司法领域建设和改革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拓宽立法公开渠道 加强地方立法
罗石念、黄建钧、孙钜昌、周康健、袁杰生、冯敏、袁霞萍代表表示,立法工作要做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开门立法,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执法检查、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专家学者和代表的作用。
陶莲香、陈骏、金幼琴代表提出,要拓宽立法公开渠道,适应网络社会和新媒体时代需要,综合运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各种新传媒技术,扩大立法公开的受众面。
金红旗、陈海林代表建议,立法要有“宁波特色”,地方性法规的特色在于“接地气”,针对性越强,越能解决本地的实际问题,立法的效果就会越好,法规也就越具有生命力,要通过立法把“宁波经验”总结巩固下来。对于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及时通过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反馈,不断提高社会的参与度、群众的认可度。
张琼华、叶明、成瑞宝、郑家珍、王泰琅、许亚南、袁维芳、寿建立代表表示,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五水共治、节能减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食品安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劳动者休假权保护、群租房管理、残疾人机动车管理等民生立法,强化民间融资、中小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经济方面的立法。
强化司法队伍建设 健全司法运行机制
关于如何提高实效,强化人大监督,陆静波代表建议,宁波市人大能够创新对政府政策制定和调整的监督机制,由“定性”监督逐步向“定性”和“定量”监督相结合转变,例如对财政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工业经济政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的监督,应督促政府量化政策执行成本和效益,避免主观臆断,从而真正增强政策的科学性。
孙黎明、项友法、项扬舫、王秀芳代表表示,要进一步推动政府建立健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预算支出执行考核制度和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制度,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节约和绩效意识;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情况,适时听取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关于如何强化司法队伍建设,吕杰平、范慈虹代表提出,要高度重视基层法院和检察院人员流失问题,注重拓宽进出渠道,实现人员合理流动,在人员编制上改按户籍人口为常住人口来核定编制。李永培、金伟良代表表示,要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培训,通过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等手段,增强县区级法院、检察院队伍力量。
张永康、葛桂娣代表建议,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关注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完善对法官、检察官的履职评议制度,督促司法机关执法变更情况向人大报备制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李敏、徐春霞代表表示,要加大对网络诈骗、知识产权纠纷、医患矛盾等多发类案件办案力度,搞活典型案例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叶明代表说,要集中梳理重大、恶性的环境污染诉讼案件,对受害人(单位)调查取证和起诉有困难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傅洪光代表表示,要加大对涉毒、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审判处罚力度,给犯罪分子以强大震慑。
施良才代表提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拓展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举措,有效破解“执行难”。
王宁芳代表建议,司法机关牵头设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基金,对因遭受犯罪损害又无法获得赔偿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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