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2月8日讯(记者殷聪)宁波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以来,市人大代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履职,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提出了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截至2月6日下午5时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名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3件,分别是陈常锡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条例》”的议案、赵永清等1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的议案、叶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的议案。该3件议案将交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此外,会议期间代表们还围绕宁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93件,其中,政治法律类36件,财政商贸类83件,工业交通类105件,农业农村类58件,城建环保类151件,社会事业类116件,综合类44件。对于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按照《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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