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2月9日讯(记者 陈捷)“力争到2016年,宁波全市范围内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质量保证、监管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记者今天从宁波市教育局获悉,市政府近日审议通过《宁波市第二轮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从今年3月3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计划》总体目标,我市将建立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恵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通过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一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由村委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举办幼儿园),扶持和规范二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由个人举办幼儿园)。力争到2016年底,每个乡镇(街道)建有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全市公办幼儿园和一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75%以上。
通过完善学前教育统筹规划,加强学前教育财政保障,计划到2016年底,完成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0所,完成农村幼儿园基本装备改造200所;全市星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巩固在92%以上,园长和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92%以上,园长持上岗证比率达到100%。
此外,计划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的财政分担比例,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市及县(市)区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监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按照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分担比例,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节机制;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奖补额度,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指导价,逐步实现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质同价。同时,强化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补足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资源。各级政府将针对农村地区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开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舍标准化改造和基本装备改造,建立农村地区专任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鼓励公办幼儿园在行政村举办分园或教学点,鼓励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园支教。
值得一提的是,《计划》明确指出将健全管理队伍,完善学前教育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对薄弱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加大治理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将建立无证幼儿园的排查和整治机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村委会为落脚点,明确无证幼儿园排查、上报责任、根据《条例》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由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提请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取缔,并妥善安置在园儿童。无证幼儿园的治理成效纳入平安县(市)区考核。同时,强化幼儿园的安全管理,通过加强幼儿园环境安全、卫生和食品安全,开展幼儿应急救助培训、灾害应急演练、幼儿防诱拐等安全教育,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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