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程永高编辑/胡芸) 据浙江廉政在线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对宁波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洪嘉祥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洪嘉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与他人通奸。
洪嘉祥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洪嘉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洪嘉祥简历
曾任宁波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副处长、综合一处副处长;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局长;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慈溪市委副书记、市长、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兼);慈溪市委书记、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宁波杭州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兼);宁波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局长级),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宁波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
2014年12月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月6日,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洪嘉祥(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宁波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洪嘉祥(正厅级)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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