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周国亮 顾淑慧)你到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发现前面的人忘记拿走银行卡了,这时你会怎么做?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宁海一男子擅自支取了3000元,尽管最后钱是如数归还了,但处罚免不了。
前几天,邵先生到宁海西店镇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完钱后,他没有取出银行卡就匆忙走了。没过多久,他就收到了银行短信:账户被支取3000元。
邵先生马上报了警。随后西店派出所民警调取了当天的银行监控录像,发现就在邵先生取款后,一名中年男子也到取款机上取钱,就是他利用邵先生的银行卡取走了3000元现金。根据银行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任某并将其抓获。
任某愿意将钱如数归还。不过,警方表示,钱要归还,但处罚也免不了,目前任某已被宁海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或许很多人以为拾得他人银行卡并使用不会构成犯罪。如果被发现了,最多只是承担返还支取款项的民事责任,只有拒不返还才会构成犯罪。”办案民警说,这样的认知存在偏差。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此类行为已构成犯罪,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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