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导演目前被取保候审
警方未要求批捕复议
昨天下午,女艺人应媛的律师——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怀律师,与慈溪警方进行了沟通。
公安机关告诉他,警方申请批捕,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后,可以要求批捕复议,但因案情特殊,警方没有要求批捕复议。
对于这一回复,怀律师表示质疑:“公安机关作为一个立案侦查的机关,要求批捕的机关,就算检察院说不批捕,他完全可以要求检察机关进行批捕复议,但他们没这么做。这个案子影响巨大,受害人遭受了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打击,不能因为一句情况特殊,就不复议,这对于受害人极为不公平。”
另外,怀律师还得到了一个消息:涉事导演陈双印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记者昨晚通过电话向陈双印本人确认了这一消息。
“他是犯罪嫌疑人,应受到应有的处罚,现在不仅不限制人身自由,还被取保候审,对于我们这一方,太不公平。” 怀律师表示,他们会继续和慈溪公安沟通,“检察院说证据不足,我们希望给出合理的解释。”
专家:
不批捕,不等于最终认定无罪
钱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徐宗新律师。
听到记者转述的案情,徐宗新表示,一个说被强奸,一个说没有,怎么判断,这时候就要看证据情况了。
“这个案子里,男的说是情人关系,言下之意是发生关系是女方自愿的。那么,他也需要解释,女方的伤是怎么形成的,女方为什么要诬告他。”
徐宗新说,女方身上的伤,是自伤还是他伤,可以通过鉴定得知。如果无法鉴定,而男方又有合理辩解的话,仅凭一些伤痕尚难确定就是强奸。
徐宗新告诉记者,一般而言,强奸案中“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以女方的说法为准。当然,当男方有合理辩解、各执一词时,仍然需要对证据进行仔细地分析。
如果男方没有强奸的说法得不到其他证据印证,同时对于女方控告其强奸的陈述也作不出合理解释,而女方陈述符合常理,又得到客观证据印证。那么,司法机关还是会采信女方的说法。
相反,如男方否认强奸,又有合理辩解,而女方说法得不到客观证据印证,那么就尚不足以认定强奸成立。
徐律师说,检察院不批捕,是认为认定强奸的证据不足,但还不等于这个人最终就是无罪。
“如果此人被取保候审,这也是强制措施,公安仍然可以进一步侦查。如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取到了新的证据,可以再次报捕,也可以直接移送检察院的公诉部门提请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明确是无罪释放,而女方坚持认为是强奸,那么女方有权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继续申诉控告,也可以通过妇女保护组织或呼吁舆论关注,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办案。”
律师:是否情人关系,不影响强奸的认定
女艺人坚称被导演强奸,而陈双印回应两人是情人关系。那么,什么样的情况算强奸?情人之间有无强奸一说?万一遭遇强奸,该如何保留证据?
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孙佰军律师。
记者:什么样的情况算强奸?
孙佰军: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