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记者 徐文燕) 严格规定将病死的畜禽无害化处理,是肉禽市场安全无忧的重要前提。而记者昨天了解到,今年,我市养殖业保险明确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不予赔偿。
据介绍,目前宁波参加保险的养猪场是300个左右,2014年全市的生猪出栏数为140余万头。在生猪养殖过程中,难免会有病死猪,但是,问题是,如何保证这些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县域或者乡镇为单元的集中处理模式,使用中小型病害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养殖场自行处理模式,对病死动物进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
目前,宁波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年处理能力已达5500吨,主要担负全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以及鄞州、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等六区日常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此外,五个县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陆续推进。随着各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陆续建成,我市对病死畜禽将逐步过渡到集中处理模式。
据了解,现行的养殖险保险条款并无无害化处理条目,宁波市政府性农业保险首席承保人———人保财险表示,他们将在今年的养殖险承保工作中,将通过签订特别约定等方式,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不予赔偿”明确列入保险合同。
这意味着,畜禽养殖场因畜禽病死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时,必须提供由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等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证明,否则,畜禽养殖场的病死畜禽损失就得不到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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