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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条街一天内两起高空坠物伤人 肇事者已找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4-25 07:28:25   稿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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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两起高空坠物伤人

伤人的保温杯多处被砸凹。(余晨摄)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余晨)同一条路,两个“对门”小区,在一天内竟然发生两起高空坠物伤人的事件!其中一伤者眉角被砸出血,另一伤者脚趾被砸成了“萝卜干”。

事发鄞州潘火街道。据民警介绍,王先生在永达路北侧的殷家花园沿街店铺上班。4月21日上午8时40分许,他从店里出来,走向自己停在附近的小轿车。

此时,一道黑影忽然从天而降,“砰”地一声砸在他车子的前挡风玻璃上。还没等王先生回过神,黑影反弹后直扑其面部!他下意识一扭头,但仍没躲过“暗器”袭击,右眉角一阵剧痛,鲜血直流。

惊魂未定的王先生仔细一看,发现“罪魁祸首”是一个黑色的不锈钢保温杯,杯身有四处明显的凹痕,而他车子的前挡风玻璃也被砸裂。“幸好先砸在了车上,要是直接砸在人上,后果不堪设想。”当时,王先生抬头向楼上望去,但没发现可疑人员,无奈之下只得报警求助。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但挨家挨户询问后,没人承认保温杯是自家的,还有许多住户不在家中。此事一时陷入僵局,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无独有偶!当晚10时,潘火派出所接到报警,又有人被高空坠物砸伤,地点就在永达路南侧的世纪花园B区,和殷家花园正好是南北侧“对门”。

这次被砸伤的是名女士,姓李。事发当时,她正和家人坐在自家的店门口聊天。忽然,一个装着小半瓶水的矿泉水瓶从楼上飞落,刚好砸中李女士的左脚。由于她穿着拖鞋,脚趾当即肿了起来,痛得站不起来。

李女士的父亲朝上一望,恰好看到8楼有人伸头探望,发现情况不妙立即缩回去关窗关灯。

这一次目标明确!在李女士父亲的带领下,民警敲开了嫌疑人的家门。“肇事”的是名大男孩。他承认因为“懒得找垃圾桶”,便随手将喝剩的矿泉水瓶扔出窗外。民警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目前双方已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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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能找到直接侵权人,则由直接侵权人负责。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