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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被高空坠物砸伤 律师:可向整楼所有业主索赔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4-25 07:44:19   稿源: 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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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仅一天时间,鄞州区潘火街道永达路上就有两个路人被街道两侧高楼上扔下的物品砸伤。这让从此处经过的市民感到心惊胆战。到底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采访。

取车途中被楼上抛下的保温杯砸伤

民警挨家挨户询问,无人承认

21日上午8点40分,家住永达路附近的王先生准备开车出门,他沿着殷家花园小区楼下的沿街店铺走向自己的轿车。

突然一道黑影从天而降,“唰”一下划过王先生眼前,“嘭”的一声重重地砸在了自己轿车挡风玻璃上,还没等他回过神,那个黑影从玻璃上反弹回来朝着他面部径直飞来,王先生下意识一扭头可还是没能躲过,顿时眉角传来一阵剧痛,鲜血直流。

往地上一看,王先生这才看清楚砸到自己的原来是只黑色的不锈钢保温杯。王先生捂着伤口立马抬头往楼上看去,可没能发现可疑的人。

无奈之下他只好报警求助。潘火派出所民警经过分析推算坠物的楼层应该在10层附近,可是挨家挨户进行询问后,除了不在家的,没人承认保温杯是自己的。

案件的侦破陷入了僵局,民警只得先行返回,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小伙懒找垃圾桶顺手把水瓶从8楼扔下

砸伤楼下李女士,要求赔偿

就在同一天的晚上,又有一名女士“中招”了。当晚10点多,潘火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世纪花园楼下一名女子被砸伤。

民警随即赶到现场,世纪花园和白天出事的殷家花园只有一街之隔,被砸伤的女士姓李,当晚李女士正和家人坐在自家店门口闲聊,突然一个装满水的塑料瓶从楼上掉了下来,不偏不倚砸在了她的脚上,脚趾头马上就肿了起来。李女士的父亲连忙抬头往上看,发现8楼窗台上有人伸头探望,似乎觉得自己被发现了,8楼这户人家立即关了灯,还把窗户也锁了起来。

在李女士父亲的带领下,民警敲开了8楼这户人家的家门,开门的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大男孩,姓张,今年只有17岁。面对民警的询问,他承认水瓶是自己随手扔出窗外的,仅仅是因为“懒得找垃圾桶”,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就赔偿一事达成了一致。

●律师说法

找不到侵权人可向所有业主索赔

一天之内就发生了两起高空坠物,李女士找到肇事者,没找到“凶手”的王先生,他的损失谁来赔偿?

“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害的,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陈如文律师说,“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陈律师告诉记者,也就说即便是找不到侵权人,受害者也可以向整幢楼的业主提出索赔。

办案的赵警官提醒市民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      □通讯员 余晨 记者 方磊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