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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季河豚、圆尾鲎和割香螺成熟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请勿食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5-11 15:12:3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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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5月11日讯(记者 周维强 通讯员 宣文)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在高塘岛乡一家饭店进行例行检查,当场查获鲜活河豚鱼52条,共计9.5公斤。

  据该饭店负责人吴某所述,他专门去台州的一家饭店学过河豚鱼的煮法,这些河豚鱼都是从宁海购进的,平常放养在隐蔽的房间内,客人如果要点河豚鱼吃,他就会亲自加工烹饪。当被问及“是否知道河豚鱼有巨毒?知不知道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河豚鱼?”吴某坦诚自己知情,但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仍抱着只要处理好就不会有毒的侥幸心理挺而走险。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将查获的河豚鱼予以扣押,并对吴某进行了告诫,同时对该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另外,象山县市场监管局还同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取得联系,以进一步追踪河豚鱼来源。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安全警示:春夏季节是河豚鱼、圆尾鲎和割香螺成熟时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经营河豚鱼、圆尾鲎和割香螺及其制品,发现有经营者违法售卖的,市民可拨打12331(96311)举报;消费者切勿误食或明知而冒险食用河豚鱼、圆尾鲎和割香螺及其制品,如有误食且感觉有相关中毒症状的,立即用手指、筷子刺激咽喉催吐,并尽快送医院抢救。

  小贴士

  河豚鱼:河豚鱼的毒性是由其体内的河豚毒素引起的。河豚毒素是一种非蛋白质、高活性的神经毒素,微溶于水,易溶于醋,对光和热极稳定,即使是100℃的沸水也不能将其完全破坏。人们食用河豚毒素后,潜伏期0.5~6小时,轻则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继而感觉神经麻痹,重者呼吸衰竭而亡。河豚鱼中毒的病死率为40%~50%,最快可在发病后10分钟死亡。因人体不会对河豚毒素产生免疫力,目前对河豚毒素尚无有效解毒药,无特效治疗药物。

  圆尾鲎:具有疑似与河豚鱼相似的毒素,食用后容易引起神经性中毒,轻症中毒会有四肢麻痹、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严重的会引起呼吸系统、肝肾功能的衰竭,可导致昏迷、死亡。目前针对这种毒素,尚无特效药可医治,只有第一时间催吐、洗胃,送医院。

  割香螺:学名织纹螺,又称海狮螺、小黄螺,广泛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织纹螺中毒主要是贝类神经麻痹毒素引起,可阻断神经和骨骼肌细胞神经冲动的传导,伤害人的神经系统,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胃肠道疼痛等中毒症状,中毒较重的可引起呼吸麻痹,挽救不及时,还可能呼吸麻痹致死。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死亡率极高,目前在治疗上尚无特效解毒药。

编辑: 周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