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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消费安全警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5-12 09:00:35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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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张淑蓉) 昨天,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安全警示。春夏季节是河豚鱼、圆尾鲎和割香螺成熟时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经营河豚鱼、圆尾鲎和割香螺及其制品,发现有经营者违法售卖的,市民可拨打12331(96311)举报。消费者切勿误食或明知而冒险食用河豚鱼、圆尾鲎和割香螺及其制品,如有误食且感觉有相关中毒症状的,立即用手指、筷子刺激咽喉催吐,并尽快送医院抢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