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多元化办学。2008年6月,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65号),将民办教育列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优先领域,推出涉及投融资、教育公平、用地等10个方面的扶持政策,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享受政府财政扶持政策,并在征地上同等对待、收费上同等标准、招生指标上给予保障、毕业生就业方面同等待遇。民办中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500元,民办高职为1400—2000元。目前,全市民办中职学校56所,占比26%。民办高职院校16所,占比42%,政府引导、公民办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的多元办学体制已基本形成。
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大力构建政府导向、企业主体、社会补充的技能人才激励制度。对国家级技能大师、市级技能专家、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市级分别补助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对技师、中级技师、高级技师每月分别补助津贴180元、280元、480元。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选手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分别奖励5万元和2万元;对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奖励。落实各类各层次技能人才与相应专技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有关政策。
开展职业教育评估。开展了三峡库区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绩效评估、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评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及办学资质复查评估等专项评估,对14所高职院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评估,10所中职学校参与教育部中等职业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首批试点,开展中职数学学科和汽车专业职业能力监测,促进了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提升。
主动服务“三农”发展。全市中高职学校开设涉农专业42个,涉农专业在校生规模超过2.5万人。农村学生和农民接受中职教育的需要,实行注册入学,凡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青少年和社会人员均可免试入学。采取送教下乡、模块化教学等方式,服务农业劳动者提高生产技术的需要。支持县级职教中心等中职学校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移民培训、劳动力转移等功能。加强库区移民、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农民、高山移民中短期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近5年平均每年开展库区移民培训、农村新增劳动力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类培训近300万人次,城乡劳动力接受职业培训的比例超过63.5%。近10年,累计助推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800多万人。